全当梦里说胡话

上篇里说的那份工作,其实每周只去一次,而且一旦那孩子适应了语言环境,就没我什么事儿了,以后本市再来中国小孩儿,学校才可能多用我。 西木同学竟然说有人找我是因我人品好,哎呀真害臊, 当然咱不能为表示谦虚就说自己人品糟糕,可也不好做假扮天使,只能在真诚的时候,尽量天使天使。

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劲儿的渴,好朋友来了,身体不适,又是周末,下午却被老师喊去体育馆做额外踢腿,结果回家一看,嗯,得回穿了两三层裤子。

然后就开始大量喝水,茶,饮料,晚上吃比萨时白兔儿要喝可乐,我说怪胖的就打消了他念头,结果俺介没脸的,吃完饭又看过电影后,自己也想喝了,就腆着脸把可乐罐给打开了,在晚上十一点。。我这样的人将来没法做以身作则的好妈妈,自制力太差。

有时周六晚上会听到俺家附近迪厅的喧闹,凌晨才结束,夏天更严重,因为他们露天跳。 躺在床上会觉得墙直抖。 真奇怪外国人不挺注意这个滴吗,吵这些年了也没见谁报警, 都默默承受了,比咱习惯于忍辱负重的中国百姓们还驯服。

读了几篇须一瓜的小说,写的是好, 怪不得人都说好。 咱有点变态就在,害怕血流成河的场面,却喜欢读血流成河的故事。 你看‘第三棵树是和平’ 里第一段写滴,多刺激:“尸体是三段五部分,头部、肚脐以上的躯干、以下部分,手臂和两只小腿也都取下了。每一个切口接面,都非常整齐。 办案警察在现场洒了半瓶丹凤高粱。技术警官说,如果没有腥臭味,就像一个机器被拆零。显然女凶手有时间和心情,注重分尸质量和外观。” 当然写凶杀的小说多了去了,比这惨烈的东东也有,但若故事和台词儿编排不好,奏就没法看了,介点儿阅读洁癖咱还算有。

我和白兔儿都爱吃那种裹着白糖渣的水果橡皮糖,专给小孩子生产的,到现在还没发现成熟型包装。 它滴味道奏四传说中的童年味道吧,吃一颗后会有消灭一整袋滴冲动。 所以说做银多难呀,明明不可以有的冲动, 却总会轻易袭来,来折磨你。

Published in: on 2008-01-12 at 16:17 评论(21)

算是一份新工作

这份工作是在去年(一个多月前)就和小学谈好了的,给中国学生当中文翻译,当时也只把它当一份可有可无的工作看待,因为本市中国居民少,两所小学加一起,才一个中国小孩儿。

他就是白兔儿表姑一日玛的学生,我这份工作一开始也是一日玛推荐的。 不过到现在我也奇怪,为什么雇我的学校是另一所规模较大的,而不是她供职的地方。

今天上午上了第一次班, 感觉有点郁闷。

一开始就知道这个小男孩有点娇惯,父母生了三个女儿才得到的宝贝儿子,自然什么都让着。上学后又因为来到完全陌生的环境,语言不通,无法交流,心情不佳也是可以理解的。

以前去过他家,但更多是和他妈妈说话,以为他认识我就该熟络些,可早上在班级见面后,他有点发愣,不但不亲,反而怪委曲。 然后老师,我和学生一起进图书室单独授课,讲着讲着,他突然就啪嗒啪嗒掉眼泪。 一日玛笑着解释,说他在学校跟谁刚开始都这样,不理人,哭,感觉孤独,慢慢就好了。 可能让他在两个大人的压力下学习,感到压抑吧。

后来通融些,话就多了。 我和一日玛简直讨好一样,只要他答对一道题,马上就bravo bravo夸个不停。 为了让他更开心,我还用中文说好孩子,结果严重失误,没人时他就警告我道:不准叫我孩子,我不是孩子。 我又问他,我来你是不是不高兴呀? 他就带着很无奈的表情说,哎, 高兴…

学习时间是挺长,不停歇的两小时,中间他偷偷问:好了吧? 我当时正在写字, 说快好了, 他又一进步解释:我是说课该上完了吧? 这才知道学生盼着我回家呢。

其实他毕竟孩子, 也爱说爱闹, 聊到题外话热情就高涨不少,但谁能没事总聊这个。 后来有道算术题是关于吃糖的, 老师就逗他爱吃糖吧, 他像回答所有问题一样,照例嘟嘴说不, 还说怕掉牙, 后来因为他解题较快,一日玛就到另一教室找了唯一的一块糖给他,本来他拒绝,后来又接受了,说回家给姐姐吃吧, 我们问他那你有三个姐呀,他就在糖身上比划三下: 可以切成三份给她们---这可能是该上午最温暖愉快的一段谈话了。

Published in: on 2008-01-09 at 03:20 评论(15)

脸大不能怨社会

前两天儿在著名娱记孟静滴叶子里潜水,看她形容照片时说: 脸大不能怨社会--当场把俺笑扁,看银家多讲理哈,此话还可以引用到其他句子中, 例如咱感冒也巴能怨社会。

白兔儿介两天感冒差巴多好了,然后把病菌成功转交给俺。 也奇怪,俺感冒时无论如何也传染不了他,他好容易感次冒,俺马上跟着坐连,真是夫唱妇随呀。

也可能昨天下午俺去超市买面粉时中的标?

买面粉是为包饺子,介回包滴可巴是一般饺子,而是韭菜鸡蛋馅滴(带着炫耀口吻)! 韭菜是一周前在中国店淘的,虽说形像上比较怪胎,跟俺胳膊一般长,但俺肯定它是韭菜,而非苗嚎。

总之买回面粉后,俺奏进入疯狂滴工作状态,包了一大堆饺饺,还清理了一盒虾,准备做个香浇虾仁,当配菜(奏像东北家庭总喜欢拌个大凉菜给饺子当配菜一样)。 后发现面皮儿擀多了,介可咋办涅---嘿,主妇滴功能奏四要急中生智,俺巴由分说抓了两把虾仁,剁碎掺入韭菜鸡蛋里,再添些调料,事后证明,此味真是无比之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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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和白兔儿巴知吃了多少,撑得胃都快麻木了,本来挺开心的, 可在吃滴过程中,俺渐渐感到巴好,妈耶, 俺感冒啦!

介个‘香浇虾仁’是俺自个儿发明滴菜,做法非一般简单,味道却狠好,特向同志们推荐。

清除了泥肠和硬壳的虾(虽说虾壳有营养,但离海远的地方超市要添防腐剂的,还是扔掉为妙),用清水煮熟,入盘,浇上一层日本甜味酱油(或普通酱油拌白糖),然后在锅里热油爆葱花,葱花炸出香味儿后,连油一起浇到虾盘里,拌一拌,奏可以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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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后本就容易犯困,再加上感冒引发偏头重,俺张牙舞爪的就在沙发上睡着了,从晚上八点多一直睡到十点多,然后清醒了一会儿, 洗吧洗吧后又上床,一直睡到今天中午十二点半,迷糊中感觉嗓子疼了一晚,又干又涩,本就有鼻炎的鼻子越发不像话滴堵。

今天吃什么嘴里都没味儿,热了几只剩饺子,煮了锅大米粥,再配上几根醋腌小黄瓜和老干妈豆豉,简简单单,还是挺美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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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张照片是圣诞前一天在商业城里拍的,一个大人扮成了猫脸小恐龙,也巴知是为促销商品,还是商城请来搞活节日气氛的。 当时好多人都围着乐,拍照片,俺也用手机拍了张(原谅俺们村儿太小,没见过啥),其实心里酸酸的,这跟童话故事里那位扮猩猩的父亲有啥区别,但愿这只是位来打工的小年轻儿,家中并无妻小等着他脱下恐龙装后,拎着年货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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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on 2008-01-05 at 07:00 评论(18)

看看银家写滴诗

昨天新年第二天, 白兔儿便恢复了‘正常人生’,早上八点起床,太阳当空照, 热奶吃点心,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电脑包?

俺没睡醒前从不是个好LP,只要仍有机会睡懒觉,就决不多起床一秒, 呼呼拉拉又梦游到十一点多,才算清亮。

今天“一早”,俺到是提前醒了,还分析半天怎么这么早就没了困意涅, 耳听白兔儿打呼噜,想抬腿踹他来着,又想到大早上的,让孩子再多睡会儿。 突然白兔儿却吱溜一下自己起来了,看了看闹表,匆忙抱着衣服跑到外屋换,他从来都这样,为了不影响俺睡眠质量,早上不在卧室内换衣服。 然后俺觉得再装睡已经没啥意义,干脆也起来吧,就喊他:夏米!夏米! 他听俺呼唤, 吱溜儿又钻了回来,一脸羞涩与沮丧, 俺问他热奶没,早餐可要吃好, 他说:不吃了不吃了, 太晚了,555。 俺说晚啥呀,难道说九点了? 他严肃地回答: 不! 已经十一点半啦! 俺一惊,再看看俺滴闹表,可不已经快中午了。

怪巴得俺‘这么早就没了困意’,还傻乎乎以为既然闹钟没响,定是八点之前涅。 白兔儿扇他闹钟好几个耳光---切, 打人家干啥,定是他昨天上床晚,忘记调时了。

还是今早,拉开百合窗, 发现外面罩着一层亮白,俺滴妈耶,下雪咧! 兴奋哈。

至于俺, 反正正在放‘长假’, 果然又回到以往清闲中,本说好节后JF的,可介两天又没少吃,昨天甚至一天三顿吃了米面类,可真不要脸。

废话半天,其实想介绍两首好诗和一首好歌的。

一首是大仙写的, 那会儿他也奏二十多岁吧,头一次用‘大仙’介笔名。

听蝉

下午的寂静从林中的空地上漫起来了
这个下午的风在我的掌中一动不动
我默默地和石头坐在一起
四周全是我不同的姿势的影子

这蝉声就在这时候响起了
这蝉声从半空里轻轻落下
轻轻拂响我的影子
我那揣着风的手也张开了
要把这声音合进手掌

这蝉声在我的手心里
通过全身
和我的呼吸同在一个时间里
回到树上
这蝉声浓浓地遮住了我
一遍一遍褪去我身上的颜色
最终透明地映出我来
哦,我已是一个空蝉壳

另一首, 是在大仙‘soho小报’里发掘出的,作者是个叫俞心焦的大师,虽可算中国滴现代诗仙, 但原谅俺吧,还头次听说。 上面还附了张他的照片,冷丁一看,酷似民工,而且还有点纵火犯嫌疑。 出于对其文字的惊艳,俺马上古狗了下,第一行对他的介绍便是:“俞心焦,诗人,思想家,画家。改革开放后,中国“文艺复兴运动”的倡导者…”, 看看, 看看! 啥么叫‘人不可貌相,海水巴可以斗量’。

大仙在文里附的是介首 “俞心焦21岁的诗歌”,俺也随附。

《主义》
乱草中的歌 飞起来的童贞
早已远离闺房
时间抽打着脊背
风中的人刀片一样单薄
为什么我又是山的兄弟
水的丈夫
为什么这么多树枝
不能留住你的花 你的叶子
也不能留住我辉煌的果实

回忆人类 我以痛苦为花园
以真理为家 以政治和经济为左邻右舍
回忆中世纪的祖国
月光像一大群美女压下来
我飞马扬鞭
以英雄主义为一生的路途

回忆你楚楚展开的音容
我深爱的仇人的女儿
现在天就要下雨了 我就要大哭一场
在诗歌旁边 叫一叫你的名字
为了多爱一次 我可以叶落千丈
可以让一千个人紧紧追杀

198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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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歌星Ozzy Osbourne应该说狠有名吧, 俺以前巴认识他,来意大利后发现电视上见天儿演他家滴‘真实生活秀’,把俺烦滴呀,觉得超无聊,但因白兔儿歇罕他,再加上也没啥别的好节目,所以无聊归无聊还是没少看。 那时俺认为,介Ozzy Osbourne整个一神经病,造型吓人,举止抽疯, 后听说他曾生吞过蜥蜴,奏更好感全无了。

因为烦,也就没花心思琢磨过他到底唱过啥好歌,前巴久,白兔儿戴着耳麦听介首 i dont wanna stop, 本来他听歌时俺从不打扰,但那天太晚了他还不想睡觉,俺生气了就去抢耳麦,却发现此歌甚是好听,一听奏叫俺放不下了,后知是Ozzy年轻时代滴作品,从此对他印象大改, 嘿, 女银嘛,奏四介么善变!

Published in: on 2008-01-03 at 08:12 评论(16)